但據了解,深圳市鹽田區大約有40多座人行天橋,其他天橋並未出現類似問題。而記者調查發現,這次翻修的6座天橋同屬一家公司承建,其中唯冠天橋完工時間還早於其他天橋,同樣經歷風吹日晒,但並未出現問題。
對此施世鋒解釋說,唯冠天橋是路橋集團作為試驗用的橋,試驗時在天橋的鋼結構上“主動”加裝了一層鋼筋網,然后再鋪設PU膠,因此沒有出現問題。
那為何當初的施工設計沒有將天氣因素納入考慮?林楓說,因為這6座人行天橋的資金來源是屬於清洗刷新項目,沒有按照建設工程要求設計。
質疑三:“成熟的工藝”為何漏洞百出? 據深圳市交通部門有關人員介紹,人行天橋路面鋪裝的工藝已經比較成熟,工程也已有具體的標准,“因此放心地將工程交給了路橋集團 ” 。 但 為 何 卻 變 成 了 “ 短 命 工程”,漏洞百出?
施世鋒承認說,路橋集團具體負責橋面鋪裝是2005年以前,之后沒有再做過,公司也沒有對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因此“將部分技術性工程分包了出去”。從目前情況看,天橋的施工質量確實存在問題,而且“不排除存在偷工減料的可能”。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東部交通局調研員賈華才說,工程目前尚處於保修期內,交通部門已責成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整改,並由其對后續的質量問題負責到底。同時,對出現的問題將進行調查,如發現確實存在偷工減料問題,將嚴格追究責任。 關鍵人物“消失”謎團待解
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深鹽路這6座天橋施工方還經過了層層“流轉”,但關鍵人物--接過“最后一棒”實際施工的單位負責人卻“消失”了。
據施世鋒介紹,接到工程后,深圳市路橋集團鹽田分公司將工程交給了下屬的佳景勞務公司實施,並與佳景公司的施工隊長林鬆林簽訂了相關合同。
而林鬆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將工程“分包給了一位朋友介紹過來的姓曹的老板,曹老板又找了深圳市昆昂運動場地工程有限公司來“施工”,具體施工單位情況、價錢他並不知道,沒有簽訂任何合同,也不知道“曹老板全名叫什麼,電話號碼是多少。”
然而,就在這麼多“不知道”中,林鬆林卻表示已經將25萬元工程款全部以現金方式交給了“曹老板”。
而記者輾轉找到深圳市昆昂運動場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王總”電話后,卻再也無法聯系上該人。記者從8日下午到9日連續多次撥打該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據《最高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務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承包工程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勞務作業資質的勞務承包企業完成的行為。而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行為。
勞務分包是法律許可,而工程轉包則被明令禁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修正)》中也明確規定,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佳景勞務公司在“沒有合同,也不知道名字”的情況下將數十萬元的工程承包給“曹老板”,是否合法?管理是否規范?而曹老板再將工程承包給深圳市昆昂運動場地工程有限公司,是“非法轉包”還是“合法分包”?
深圳路橋集團稱“隻對林鬆林負責”,而林鬆林對各種情況“不知道”,知道情況的關鍵人物卻“消失”了。諸多細節隨著“王總”的“消失”而變成了謎團。
“玩失蹤”並不能解決問題。專家認為,深圳市有關部門必須進行客觀而公正的調查,澄清迷霧,保質保量修好天橋,給公眾一個交代。(吳濤 烏夢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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