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22日15:47 來源:《浙江日報》 手機看新聞
國有資產落腰包
從一名“受人使喚”的司機,一躍成為“呼風喚雨”的老總,楊勝華有種涅槃的感覺。欣喜之余,他開始了人生的第二次“創業”。
經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6月,楊勝華利用擔任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的職務便利,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假意出資人民幣800萬元虛構產權交易,從而獲得現代市政公司股份,后經工商變更登記使其本人成為該公司持股600萬佔75%股份的股東。驗資后,楊勝華隨即抽走該800萬元人民幣。《評估咨詢報告書》顯示,截至1999年6月,現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人民幣841.52萬元。
把國有公司變成“私人公司”后,楊勝華第一次有了莫大的成就感,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在泥潭裡越陷越深。
2000年8月,他故技重施,利用擔任溫州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再次在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及經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由現代市政公司在現代城建公司擔保下向銀行貸款人民幣400萬元用以假意出資、虛構產權交易,獲得現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現代市政公司成為現代城建公司持股400萬佔80%股份的股東。《評估咨詢報告書》顯示,截至2000年8月,現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合計人民幣5357.11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通過兩次假意出資、虛構產權交易,楊勝華共貪污國有公司股權價值達2700余萬元。
與此同時,經檢察機關查明,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間,楊勝華多次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溫州市潔瓴不鏽鋼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人民幣3316萬元,后均被收回。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又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人民幣1000萬元借給潔瓴不鏽鋼制品有限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現代市政公司的增資。同年4月28日,該1000萬元被收回。
潔瓴不鏽鋼制品有限公司位於溫州市濱海工業園區,1996年創立之初的注冊資金僅有50萬元,佔該公司50%股份的人正是楊勝華的前妻胡潔。2000年,胡潔出資1581萬元,使該公司的注冊資金達到2666萬元,她佔了60%的股份。
拔出蘿卜帶出泥
正當楊勝華所謂的“事業”如日中天時,一個意外讓他的短暫輝煌戛然而止。
2003年,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在查辦電力系統系列受賄案件中,發現原溫州地方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楊光榮的受賄事實,經查証后依法對其立案偵查。而這個楊光榮,是“女貪官”楊秀珠的胞弟。
同年4月,時任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及外孫出逃境外。此后,與楊秀珠案相關的貪腐人員先后被檢察機關查處並被法院定罪判刑。當時,這一系列案件被統稱為“楊秀珠腐敗串案”,並引發社會各界的巨大關注。同年11月,楊勝華出境前往德國,之后一直滯留國外。接下來的8年時間,我省檢察機關始終沒有放棄對楊勝華案的偵查,並全力對其實施追捕,直至去年,事件終於有了轉機。
2011年4月,鹿城區檢察院收到了一份《關於要求回國自首接受處理的報告》的傳真,落款人正是楊勝華。報告中,他吐露了這些年來的心路歷程,流露回國的渴望。同年6月,他在朋友的陪同下,走進鹿城區檢察院投案自首。
楊勝華的突然投案,再次引發各方猜測。有人認為,他之所以回國,是為了處理與他夫人胡潔的離婚案。也有人認為,他可能是在國外混不下去了。不過,據知情者透露,楊勝華與第一任妻子曾有一子,這個兒子已在前年了孩子。他回國是因為“已經沒有了牽挂”。
2011年7月21日,楊勝華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此案由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偵查終結,於同年11月23日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權力庇護多腐敗
檢察機關認為,楊勝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和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假意出資和虛構產權交易,將國有公司股權佔為己有,貪污國有財產數額巨大﹔還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分別觸犯了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遂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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