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08:4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自己的行為讓人很難想象”
該案的檢察官稱,在看守所提審關某的時候,不能和她過多地提到貓和狗。每次提及時,她就會難過。關某說她從小就喜歡動物,自己的“行為讓人很難想象”。
關某在媒體採訪時稱,離婚后,她沒房子。但為了能和女兒在一起,她就租了一間房。女兒小的時候想學架子鼓,她就將女兒送到一家音樂學院學習,希望“女兒生活得快樂”,沒讓女兒受過任何委屈。
“后來(女兒結婚),當見到流浪貓、狗,我就特別同情它們,就想盡自己的能力去做點什麼。這可能跟我個人的性格有關系,比較偏執或者太過善良有關系。”關某稱,每月給貓狗買糧食的花費要六七千元,再加上每月800元的房租,而自己每月才有2000元的工資,平時女兒女婿給些錢,加上愛心人士的捐助,也不夠開銷。
關某稱,如今落到這個地步(受審),但對自己的付出並不后悔,不管是對人還是對動物,“做善事還是應該要去做,還是應該有善意的”。
(記者 張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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