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08:4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被告人女兒願籌款還錢
“沒有什麼可辯解的。”關某承認檢方指控,表示認罪。
關某稱,她自2006年進入公司,領導一直對她很信任。同事們都知道她收養流浪貓狗,但一直沒有懷疑她挪用了公司的錢款。
“我還算善良正直,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讓我早日回歸社會賺錢還公司。”關某稱,因為自己愛心泛濫,觸犯了法律。
關某的女兒當庭表示,願意盡最大努力籌款幫助母親償還錢款。
關某朋友介紹,關某被抓后,朋友們輪流照顧其養的70隻流浪貓狗,並在網上發帖,尋找愛心人士領養。至今,已有60余隻貓狗被領養。
此案當庭未作宣判。
■ 釋法
本案屬“挪用”而非“侵佔”
該案承辦檢察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關某到案后,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最高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其進行了刑拘。檢方認為,關某行為涉嫌挪用資金罪(最高刑期為10年有期徒刑)。因為關某把公款拿走后,沒有更改賬目,也一直想償還,但因個人經濟能力沒有還上,其主觀上不是想把錢佔為己有。証據顯示,關某曾從客戶“截留”一筆一萬多元貨款,准備次日交回公司。但其回家后發現有幾隻狗病了,就把錢用來給狗看病。
“她是為做好事,但犯了法。”檢察官確認,關某挪用資金的目的是為喂養流浪貓狗。
■ 人物
打四份工掙錢喂養流浪動物
昨天法院開庭前,關某的女兒白女士和關某的朋友早早就到了法庭外等候。
提起母親,白女士眼圈紅紅的,不時用紙巾擦拭眼角的淚水。她說,自從母親被抓后,曾經收到母親的一封來信,信中母親隻向她交代了如何安置被收養的70多隻流浪貓狗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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