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目前全国36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之一,也是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型园区之一。目前,已累计培育以留学生为法人代表的企业50余家,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和新能源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框架,技工贸总收入达21亿元,实现税收2.6亿元,解决就业4200余人。
创业园推出了优惠政策18条,其中规定,凡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区创业的,均享受60平方米的研发用房,享受住房优惠和子女入托、入学、户籍登记等优先服务,研发项目经审定属国内领先的,给予5万元至10万元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属国际领先的,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扶持资金,进入中试和产业化阶段、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产业化扶持资金等政策。
市政府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该项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每年200万元,主要用于呼和浩特市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培养、引进、补贴、奖励等。人才经费不仅有了长远保障,还可以伴随财政收入水涨船高,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呼和浩特市为引才聚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呼和浩特市鼓励留学人员来呼创业为呼服务暂行规定》、《呼和浩特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印制发放了《呼和浩特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专用工作证》,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等优惠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对呼和浩特市优化高层次人才环境,引进优秀归国留学人员,促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系列人才政策从制度上明确了政府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中的角色定位,还明文要求为来首府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尤其在津贴制度、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服务。为此,建立起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所需经费从呼和浩特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凡在企事业单位受聘上岗的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市政府特殊岗位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自治区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获奖者,可破格晋升技术职称,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十二五”期间,呼和浩特市人才资源总量将增加到45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5%。引进乳业、新材料、电力、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物流商务、生态环境、宣传文化、教育卫生、民族和社会研究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逐步加强人才资源结构合理化,逐步齐全专业技术人才的种类,优化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建成首府人才聚集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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