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09:16 来源:《今日早报》 手机看新闻
保税,是指经海关批准,对进口货物暂不征税,而采取保留征税予以监管。综合保税区,则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去年6月,舟山群岛新区获批成立,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及重庆两江后,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今年9月29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48号正式批复设立舟山港综合保护区。未来,它将有望成为舟山群岛新区的核心功能区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载体。
昨日(10月11日),由浙江省政府举办的国务院批准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新闻发布会在杭召开。
舟山获批综保区 层次为国内最高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获批历时一年,未来,它将建设成为舟山群岛新区的核心功能区,成为舟山乃至浙江深化开发、推进海上开放门户建设的重要载体。
据统计,去年舟山港域货物吞吐量达2.6亿吨,增长18%,位居中国十大港口之列。过去五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132.6亿美元,其中出口74.7亿美元,年均增速分别达到37.4%和35.7%。今年7月,国务院又批复舟山港口岸5个港区扩大开放,新增开放面积109平方公里,增加查验人员672名,有力地支持了新区的发展。
浙江省副省长、舟山市委书记梁黎明在发布会上表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成功设立,是继去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之后,我省和舟山改革开放的又一件大事、喜事,对于推进我国海洋发展战略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梁黎明表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标志着舟山进入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舟山将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在国家海关总署、杭州海关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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