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10:21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湖內資源成各方“搖錢樹”
《法制日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這種利用圍網非法捕撈的現象之所以有禁難止,主要是因為裡面暗藏暴利。
盧益衛向記者透露,有個江蘇籍的漁民在洞庭湖搞了15天的圍網,獲利10多萬元。后來被漁政執法部門查獲。
“絲網竹竿遍地開花,溝壑矮圍蜿蜒盤旋”,這是2010年2月,《法制日報》記者在枯水期徒步深入東洞庭湖華容段水域看到的真實一幕。當年,湖南省畜牧水產局向記者透露,東洞庭湖被非法圈佔的水域中,各類矮圍41處,圈佔面積達12.61萬畝。
此事經媒體披露后,由湖南官方主導的一場聲勢浩大的“推圍拆網”洞庭保衛戰開始打響。東洞庭湖華容段圈湖現象才得以遏制。
“媒體報道后,當地採取了一些行動,這種圈湖現象少了很多。”華容縣漁民付錦維對記者說。
整治行動已經開始了,但洞庭湖一些水生動物的生存環境依舊堪憂。
據記者了解,洞庭湖位於湖南省北部,是中國第二大淡水湖。作為洞庭湖中最古老的水生生物之一,江豚是洞庭湖生態系統健康與否的重要指標。
而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調查表明,繁忙航運、無序挖砂、非法漁業、水體污染等已成為威脅江豚生存的主要原因。
湖內執法格局亟待改變
據記者了解,東洞庭湖管理一直以來是多頭管理、政令不一。
《法制日報》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洞庭湖被分割為東洞庭湖、西洞庭湖、南洞庭湖三塊,分設三個自然保護區,洞庭湖的管理又分屬水利、航運、漁業、林業、環保、湖洲、血防、建設和旅游等多個部門,條塊分割,職能交叉,多頭管理,政令不一是洞庭湖管理中出現的尷尬現狀。有時遇到群眾舉報,難免會出現互踢皮球、相互推諉等現象。
一位熟悉洞庭湖管理體制的專家認為,多頭管理導致的執法紛亂已經嚴重地制約了洞庭湖治理的法治腳步。
一直關注洞庭湖環境治理的湘潭大學法學院環境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學博士吳勇此前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治理洞庭湖,還其本來面貌,除需各部門綜合治理之外,建立一套順暢的行政執法體制,組建一支精干執法隊伍是當務之急。
“小局管大湖,肯定難管好。”徐亞平認為,這麼大的東洞庭湖由岳陽縣一個正科級的岳陽縣漁政局來管理,明顯是力不從心。
徐亞平建議,可以學鄱陽湖的管理體制,專門由湖南省或者岳陽市成立一個執法機構專門管轄東洞庭湖。
“江豚保住了,洞庭湖的生態自然就變好了。”徐亞平認為,保護江豚,實際上也就是在守護人類自己的家園。(記者 劉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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