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09:16 來源:《今日早報》 手機看新聞
保稅,是指經海關批准,對進口貨物暫不征稅,而採取保留征稅予以監管。綜合保稅區,則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在港口作業區和與之相連的特定區域內,集港口作業、物流和加工為一體,具有口岸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去年6月,舟山群島新區獲批成立,成為繼上海浦東、天津濱海及重慶兩江后,我國首個以海洋經濟為主題的國家級新區。今年9月29日,國務院以[國函]2012-148號正式批復設立舟山港綜合保護區。未來,它將有望成為舟山群島新區的核心功能區和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的重要載體。
昨日(10月11日),由浙江省政府舉辦的國務院批准設立舟山港綜合保稅區新聞發布會在杭召開。
舟山獲批綜保區 層次為國內最高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的獲批歷時一年,未來,它將建設成為舟山群島新區的核心功能區,成為舟山乃至浙江深化開發、推進海上開放門戶建設的重要載體。
據統計,去年舟山港域貨物吞吐量達2.6億噸,增長18%,位居中國十大港口之列。過去五年外貿進出口總值達到132.6億美元,其中出口74.7億美元,年均增速分別達到37.4%和35.7%。今年7月,國務院又批復舟山港口岸5個港區擴大開放,新增開放面積109平方公裡,增加查驗人員672名,有力地支持了新區的發展。
浙江省副省長、舟山市委書記梁黎明在發布會上表示,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的成功設立,是繼去年6月國務院正式批復設立浙江舟山群島新區之后,我省和舟山改革開放的又一件大事、喜事,對於推進我國海洋發展戰略和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梁黎明表示,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的設立,標志著舟山進入了改革開放新的歷史階段。面對新的發展機遇,舟山將加快推進綜合保稅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工作,在國家海關總署、杭州海關和國家、省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把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建設好、管理好、發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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