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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推行官员财产公开为何“人走政息”?【3】

2012年09月27日09: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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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到底难在哪

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推进已经绕不开顶层设计。那么,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难在哪?

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其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至今没有出炉。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10年,修订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还将收入申报制度与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合并,吸收了之前《收入申报的规定》的有关内容。

在庄德水看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只是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内部报告,不是财产申报制度,也不向社会公开,“报告信息通常锁在相关部门的铁柜子里”。

林喆也表示,严格地说,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有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即便是如此简单的制度,也未能得到认真的执行。

“官员向组织部门申报收入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不向社会公布。这项制度解决不了虚报和谎报的问题,因为很少被审核。如果向社会公布,老百姓就能去看这个官员到底有多少财产。”姜明安说。

如果要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在很多专家看来,首先面临的阻力是“官员的认识问题”。吕品认为,官员对“隐私权”认识不足是制约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推行的原因之一。

“官员作为公民个人而言,自然有隐私权,应当受到保护。但要谈官员的隐私权,就离不开公众的知政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知道国家活动、了解国家事务的权利。任何人出任公职,都必须部分地放弃其作为普通公民所应享受的某些权利,尤其是和其任职、廉洁密切相关的隐私,就不能再受到隐私权的保护。”吕品说,“官员财产申报范围和公开的范围与渠道取决于公众的知政权,要考虑实现隐私权和知政权的平衡。”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涉及制度设计者和执行者本身的利益。“如果确实有贪腐问题的官员,是不愿意申报和公开其财产的。这些人会反对和施压。”姜明安说。

“一旦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公开,如果官员和老百姓的收入差距过大,是否会带来负面影响,引起社会不稳定?”姜明安表示,高层领导在考虑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制度时,会担心社会风险问题。

同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需要社会诚信体系、信息统计体系、实名制财政体系、预防资金外逃等制度和技术条件。

2011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我们感到有两个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要建立起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这两个体系的建立,我想,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责任编辑:王昕、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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