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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推行官员财产公开为何“人走政息”?【2】

2012年09月27日09: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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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探索的局限性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探索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地方政府在面对媒体时,态度谨慎。

今年7月,媒体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会在今年底将拟提拔干部的申报财产进行网络公示,而该区在2007年就已经开始启动后备干部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工作。

中国青年报记者和丹徒区相关部门进行过多次沟通。丹徒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起初表示接受记者实地采访,之后改成书面采访,最后告知记者“区委相关领导干部决定不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近日,淮安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刘飞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们已经接到上级通知,8月中旬之后,不再接受媒体采访了。”

9月12日,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在网站上公示拟提拔科级干部的财产收入。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庐江县委书记王民生,多次对其表示采访意愿。王民生回复短信:“稍等些时日,待再实践后再说。”

有专家认为,制度设计不完善,也是一些地方试水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但效果不符合预期的原因之一。

2009年2月,阿勒泰廉政网公示上千名官员的财产信息之后,引来两大争议。一是上千名官员在接受礼金栏都填写“零”;二是阿勒泰地区纪委将申报人购买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购买股票、证券等理财产品以及个人银行存款等七项内容,列为秘密申报范畴,不予公开。

据媒体报道,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等地在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之后,都是“零投诉”,引发公众对其实际效果的质疑。

近日,慈溪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廉情公示一直在进行,不过没有专门的群众投诉渠道。群众可以走信访渠道。”

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看来,严格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三个重要特点或环节:一是具有公示环节,二是对于申报内容进行审查的环节,三是对于谎报、瞒报行为进行惩治的环节。

“从一些地方实践来看,财产公开的范围和对象存在争议,而且申报财产没有核实,虚报和瞒报者没有得到处罚,审查和责任追究等环节没有跟进。公众不满意,官员也有意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不过,姜明安也认为,仅靠一个县市区建立起完善的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以及配套制度,难度太大,这也是基层探索的局限性。“申报后的审查和责任追究以及金融实名制等,一个县市区是很难解决的。”

在不少研究者看来,一些基层政府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陷入停滞,或者“人走政息”,重要原因是“缺少法律支撑”。

“没有法律规定,只有政策文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官员财产公示,可以搞,也可以不搞。他们可能会想,为什么要我们去搞,别的地方又可以不搞呢?”姜明安说。

吕品认为,如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仅依靠个别地方自发试点,很难深入、持久和取得预期效果。“各地的探索仅仅是局部试点,要打破僵局,需要有进一步改革的决心和智慧,要把实践经验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升为制度规范和法律。”

因而,很多专家呼吁,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需要顶层设计。而姜明安则表示,“最大的顶层设计就是制定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王昕、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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