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以來的為“老年痴呆”正名活動漸入尾聲。衛生部近日表示,老年痴呆症規范名稱應是“阿爾茨海默病”,這為喧喧嚷嚷近一個月的討論劃上了句號。
然而,這僅僅只是一個開始。面對這一學術味道頗濃的新名字,有人認為其消除了原本的歧視色彩,值得肯定﹔也有人認為其過於生硬,擔心換湯不換藥﹔還有人認為不必過多糾結如何取名,而因給予更多實在的關愛。對此種種議論,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關注。
我國目前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85億,佔總人口13.7%。而據調查顯示,我國60歲以上老人痴呆患病率為4.2%,平均每年有30萬新發病例。 面對這樣一個沉重的數據,小到家庭,大到國家,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一個更名活動似乎略顯有些單薄了。
相比之下,有些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學習。如日本在2004年12月將“痴呆症”更名為“認知症”后,同時修訂了涉及改用語的相關法律。更為重要的是,日本於次年4月啟動了一項10年計劃,培養“認知症”援助醫生,建立成年人監護制度……借“更名”的契機推動了該國關愛老年痴呆患者事業的發展。
如果說換個名稱是為了營造更具人文關懷的話語環境,那麼更名背后關愛老年痴呆工作的規劃和保障制度的細化、完善和落實,恐怕才是這一切期待改變的基礎與支撐。“更名”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如同就算改個姓名,你還是你,我還是我一樣,關鍵還在於有實質內容作為支撐。
一個名字背后蘊含一種理念,而輔之以相應制度措施,理念才能真正得以踐行。既然名字變得更為專業和學術,措施也應當凸顯出專業性來,及時配置具有針對性的規劃,借以揚起社會責任感,促進預防、治療研究,明確制度、責任與人員,這些才是重中之重。(作者系新華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