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彭於發表示,發放安全証書只是說明該品種是安全的,可以進口。我國進口大豆主要由國內需求決定,進口與否以及進口數量是市場行為,大豆進口沒有配額等貿易措施限制。 |
農業部日前再次批准發放3個轉基因大豆進口安全証書的消息引發社會關注,昨天,農業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訪談,邀請中國農業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研究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於發對此做出解釋。彭於發表示,我國審批這3個轉基因大豆新品種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整個審批過程歷時約3年。
據彭於發介紹,我國除本次批准的這3個轉基因大豆外,此前還陸續批准了5個轉基因大豆品種進口用作加工原料。
三種轉基因大豆在多國獲批
彭於發說,根據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已經允許作為相應用途並投放市場,是我國申請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轉基因生物安全証書的前提條件之一。農業部近日批准的3個大豆品種除輸出國已批准相同用途外,也在多個國家獲得批准。
據他介紹,如抗除草劑大豆CV127已在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菲律賓、墨西哥、哥倫比亞、俄羅斯、南非、巴西、阿根廷等國家批准用於商業化種植或食用。抗虫大豆MON87701已在美國、加拿大、日本、歐盟、墨西哥等地批准用於商業化種植或食用。抗虫耐除草劑大豆MON87701×MON89788已在歐盟、韓國、墨西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等地批准用於商業化種植或食用。
彭於發說,按照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此次農業部批准的3個轉基因大豆品種,在其他國家安全評價的基礎上,又安排相關單位在國內也分別開展了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驗証試驗。這3個品種都進行了生存競爭能力及對生物多樣性影響的環境安全檢測和抗營養成分檢測及食用安全檢測。根據驗証結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審通過了該3種轉基因大豆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安全証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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