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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5%

记者王宇 王培伟

2012年09月17日21:1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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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17日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金融改革发展总体目标。规划还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金融结构调整要取得明显进展,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将提高至15%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17日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时期金融改革发展总体目标。根据规划目标,“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保持在5%左右。

规划还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金融结构调整要取得明显进展,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将提高至15%以上。银行、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行业的行业结构和组织体系更为合理。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取得明显进展,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扩大,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业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规划目标,“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实现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防止出现产业空心化现象。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型微型企业等领域的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据悉,该规划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编制。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完善金融调控、优化组织体系、建设金融市场、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维护金融稳定、加强基础设施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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