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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3处禁止开发区公布 泥石流易发区居民将搬出

旧城严控新建住宅 

2012年09月17日19:3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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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地质公园:共6处,即十渡国家地质公园、密云云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平谷黄松峪国家地质公园、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圣莲山市级地质公园

本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洁 蒲长廷 周超)今天上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此次的规划立足于对四类功能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以及生态涵养发展新区)的划分,将全市国土空间确定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并对各区域的主体功能进一步细化。

对外公布四个功能区的划分、发展定位、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以及63处禁止开发区域名单。

此次规划中明确提出了63处禁止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域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中。

本市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等六大类。 面积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该区域按照国家现行法规实施保护和利用。

此外规划中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本市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禁止开发区域具体分为六类共63处

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共6处,即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颐和园、天坛、明十三陵

自然保护区:共14处,即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座楼市级自然保护区、喇叭沟门市级自然保护区、野鸭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蒲洼自然保护区、雾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云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石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云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朝阳寺市级木化石自然保护区、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拒马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怀沙河-怀九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共10处,即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十渡风景名胜区、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风景名胜区、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云蒙山风景名胜区、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云居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共24处,即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喇叭沟门国家森林公园、蟒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崎峰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松峪国家森林公园、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北宫国家森林公园、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妙峰山森林公园、南石洋大峡谷森林公园、五座楼森林公园、丫鬟山森林公园、森鑫森林公园(顺鑫绿色度假村)、白虎涧森林公园、西峰寺森林公园、马栏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共6处,即十渡国家地质公园、密云云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平谷黄松峪国家地质公园、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圣莲山市级地质公园

重要水源区:共3处,即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北京部分)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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