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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亏钱的总是我” 三大理财误区需远离 【3】

2012年03月15日16:11    来源:《西安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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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区3

  买理财产品只看预期收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市民在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时,把收益率作为了唯一的“刚性指标”,只选预期收益率高的产品,根本不在意产品的风险几何,也不管产品的预期收益率究竟有没有可能实现,使得理财纠纷频频出现。

  案例: 

  “这款产品的收益率如何?”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这是绝大部分投资者必问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这也是他们最为重视的一个问题。尽管这几年来随着理财产品市场的不断发展,过去一些机构以“预期收益率”吸引投资者眼球的做法,已经被明令禁止。但是很多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仍然习惯于把“收益率”当做选择产品时的唯一标准,投资只看收益率,由此带来的理财不当也不在少数。

  去年3月,曾先生就购买了一款挂钩型的理财产品。“当时看重这款产品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它的最高预期收益率可以达到8%左右。”曾先生觉得,在股市低迷的环境下有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能够达到8%,已经是让人满意的收益率了。然而让曾先生不解的是,产品运行了不足5个月的时间,就由于挂钩股票跌破了预先设置的最低价格,产品自动终止。除了没能获得预期的8%的收益外,曾先生的本金也亏损了10%。

  曾先生这才想起仔细研究自己的产品说明书,原来预期8%的收益率只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才可实现的最高收益,由于曾先生投资的时期正值欧债危机加剧,挂钩股票跌破了产品设置的最低价格,也就触发了产品自动终止的条款。由于是一款部分保本产品,最终曾先生获得了90%的本金。

  对策:

  兴业银行理财经理陈哲表示,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应了解自己的财务状况,明白自己处于何种阶段,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其次,市民从收益率来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可以理解,但必须清楚收益背后蕴含的风险,要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是投资大宗商品还是债券,或者是其他类别。再次,市民购买理财产品前,应先看清楚合同约定的内容,口头宣传再怎么美好,最后还是要归结到合同的约定上来。值得一提的是,在对收益率的误读中,也有一种现象越来越典型,那就是使用“年化收益率”来代替对产品的收益预期。所谓年化收益率,一般是在较长的投资期限内才能实现,短期一般会出现偏离。再则,年化收益率对应一个年度的收益情况,并非短期便可获得本金相应百分比的收益。比如,年化收益率12%的产品,如果投资期限为一个月,即使达到12%的年化收益率,其最终收益也只相当于本金1%的金额。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今晚报》《每日经济新闻》等
 


(责任编辑: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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