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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刑诉法再“大修”彰显人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提请审议

2012年03月09日09:20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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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王兆国说,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了修正。实践证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总体上是科学的、合理的。

  王兆国说,在修正案草案起草和修改工作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二是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三是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王兆国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对修正案草案还提出了其他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中,有些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有些还缺乏实践经验。考虑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可以继续研究探索。

  王兆国着重就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对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刑诉法修改相关报道详见第二、四版)

  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就3个选举草案作了说明。

  李建国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需要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以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李建国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需制定香港、澳门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两个选举办法草案,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这两个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李建国还就三个法律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刑诉法两次“大修”(链接)

  作为1996年和2012年刑诉法两次修改的亲历者、参与者,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的经历十分丰富。

  “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我就参加了。”戴玉忠说,那次修改是在刑诉法的原有框架内进行的,修订后增加了65个条款,对部分章节的题目略做修改,并增加一处“附则”。

  戴玉忠说,本次刑诉法修改拟在原有四编十七章的基础上,增加一编,法律条文也拟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90条,这是对刑诉法结构上的重大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周劼人、徐然、于文静)
 

(责任编辑: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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