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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户籍改革重大突破:

地级市工作三年可落户 县级市有工作可落户

2012年02月29日09:52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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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潘笑天

  漫画:教育就业等政策将与户口脱钩
  制图:潘笑天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日前公之于众,引发广泛关注。专家表示,此举是户籍改革上的一次重大突破,首次明确户籍分类迁移模式,并从中央层面厘定了落户的标准。”          

  河南平顶山,农民迎来城镇落户的福音。

  平顶山规定,农民入城,只要连续三年缴纳社保,有稳定职业和住所,即可申请常住户口。申请获批后,宅基地是否保留,全凭农民意愿。

  如今,平顶山农民的待遇,全国农民亦有望同享。

  这一切,得益于本月与公众见面的《通知》。专家指出,这是中国户籍制度史上的重大突破。 

  农民进城道路铺平

  户口迁移分类推进

  ■在县级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可落户。

  ■在地级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住所,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保的可落户。

  ——在我国现有的城市体系下,户口管理第一次达到如此开放程度。

  消除户口藩篱,逐步统筹城乡二元,是大势所趋。

  《通知》说明白了两个问题,进什么样的城,什么条件的人可以进。《通知》确定的户籍改革方向,就是对中小城市放宽,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其他大城市继续合理控制。

  《通知》在县级、地级、直辖市、副省级市以及其他大城市的落户政策上给出了不同“门槛”。

  仔细分析《通知》相关规定,县级市落户相对较容易。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地级市也进一步开放户口,但是相较而言,落户难度增加。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人口学系主任段成荣表示,户籍制度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进行,已取得一定经验。以前,对于农民落户都是强调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这次放开地级市户籍值得肯定,政策设计又往高处迈进一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给了一个宏观的框架,具体到地方,还会有具体的方案。对于此次并未触及的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可以在居住证的框架下寻找一些突破口。

(责任编辑: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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