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馬某解釋道,在公開信的第二段中,網友誤讀了“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一句是受害者劉國峰向城管道歉,實際上並不是。 |
“表達愧疚不算道歉”
“雖然我們都覺得寫得有些倉促,但是完全是按照劉國峰的意願起草的。”馬某說,“劉國峰在公開信中想表達三層意思,一是感謝網友、感謝所有幫助過他的人,二是對政府處理結果表示滿意,三是給延安以及延安人民帶來的傷害表示內疚”。
馬某解釋道,在公開信的第二段中,網友誤讀了“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一句是受害者劉國峰向城管道歉,實際上並不是。
“目前此事已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演化成為公眾的事情,作為社會人,我們應該有一定的社會責任,這個事情傷害的不僅僅是家人,還傷害到延安和延安人的形象,我們表達愧疚,而不是向誰道歉。”
綜合新華社電
■ 公開信事件回顧
5月31日下午,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隊員與美利達車行店主劉國峰等人發生沖突,劉國峰被踩踏致面部出血。6月5日,延安市公安局對2名涉嫌違法的工作人員分別給予刑事和行政拘留。
6月7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長張建朝探望劉國峰,鞠躬道歉,並承諾將承擔全部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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