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馬某解釋道,在公開信的第二段中,網友誤讀了“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一句是受害者劉國峰向城管道歉,實際上並不是。 |
城管局:照顧傷員是因愧疚
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隊長姬霖表示,寫好之后他們看過原稿。在征求對方意見的前提下,把“暴力執法”改成了“肢體沖突”,然后交給劉國峰過目。馬某也証實,除了此處改動外,其他均未修改。
針對城管局派人陪護劉國峰究竟是照顧還是監視的質疑,延安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回應,主要是因為愧疚,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每天會派工作人員去照顧劉國峰,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另外,如果劉國峰有什麼需求,可以通過工作人員,隨時和城管局聯系。
委托人:與城管協商達成共識
6月13日,受害者劉國峰的“委托人”馬某告訴記者,公開信是他們和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商達成共識,由她執筆,眾多騎友集思廣益寫出來的。
公開信在發表前經過受害者劉國峰同意,並由劉國峰自己親自上傳到百度貼吧。
“城管支隊希望我們表態”
名義上的“委托人”馬某目前是一名實習律師。她說自己也算不上委托人,都是騎友,互相信任,作為朋友,她也願意幫忙。
據馬某講,受劉國峰委托,7日下午到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商議賠付事項,“劉國峰之前提出三個條件,一是賠償醫藥費,二是城管局必須賠禮道歉,三是盡快歸還騎友們被扣的自行車”。
馬某表示,延安市城管局滿足了受害者的三個條件,他們對處理結果也比較滿意,因此他們願意配合政府的工作。
“寫公開信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希望我們能夠表達對處理結果的態度,並且征求過我們的意見﹔二是網友一直很關注此事,我們也想給網友一個明確的答復。雙方最后協商達成共識,由我們發表公開信,表明我們的態度。”馬某解釋說。
7日晚上,馬某和其他騎友通過電話、微信等多次討論,大約用了兩個小時完成此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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