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又到一年“討薪季”。盡管中央三令五申不准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工討薪這個“老大難”問題近年來不僅依舊頻繁出現,還花樣翻新:從跳樓秀到堵車堵路,從祭拜河神到聘請新聞發言人,這些越來越離奇討薪方式的背后,折射了被欠薪者的無助與無奈。人們不禁要問,農民工“討薪難”何時才能不成為年關的辛酸“話題”? |
多方合力讓討薪之路不再艱難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具體情形作了規定,這對司法實踐操作有了更明確的指導意義。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如何有效監督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權也是當前需要考慮的重點。”李曉君說,解決農民工欠薪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在職權合理分工基礎上,也要理順協調機制。同時,對於行政不作為也要進行有效監管,這樣才能保証現有法律法規落到實處,使農民工權益得到保障。
王來華建議,通過法律手段嚴厲打擊惡意欠薪,保障農民工獲得報酬的合法權益,這才是解決年復一年討薪的根本途徑。而保障這一途徑關鍵是有執行力,能夠落實好相關法律政策。避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使辛苦一年的農民工能夠過好年。
“惡意欠薪入刑目的不是多判刑,而是減少事情的發生。”邱寶昌建議,司法部門應秉公執法,對於惡意欠薪的堅決查處,強化刑法的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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