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欧洲——瑞 典
首都:斯德哥尔摩
前往路线:北京-斯德哥尔摩
一、所需时间:需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二、要求项目:
1、照会或公函上需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并注明邀请单位名称及费用由谁负担;
2、提供邀请函、电,必须注明在瑞期间的费用(包括人身、医疗保险)由谁负担,如由中方负担需提供英文费用证明;
3、申请停留三个月以上者,需填写长期签证申请表(紫色)一套两张,交照片两张。申请停留三个月以下者,需填写签证申请表(红色)一套两张,交照片两张;
4、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须在护照上签名。
三、签证情况:
瑞方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一次入境签证。
凡经瑞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需提供机票定单。瑞方发给停留五天的过境签证。
瑞方一般发给允留一天的过境签证,填SIVI050表,须写明具体过境时间,并提供第三国签证及机票。
29、欧洲——瑞 士
首都:伯尔尼
前往路线:北京-苏黎世-伯尔尼。
一、所需时间:停留三个月者以内者,需提前七个工作日申请签证;
停留三个月以上者,需提前四周申请签证。
二、要求项目:
1、照会或公函上需注明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及费用由准负担;
2、提供邀请函、电原件,如非原件,需由邀请方向瑞驻华使馆发电确认;
3、申请人无论持何种护照,在瑞停留超过三个月者,需用英文或法文填写双面签证申请表三张,调查表一张,交照片三张。在瑞停留不超过三个月者,用大写英填写单面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
4、三个以上(含三人)填写中文名单表一份;
5、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须在护照上签名。
三、签证情况(贴纸签证):
瑞方根据申请人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的入境签证。
凡经瑞去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
需提供机票定单。瑞方一般发给一个月有效、停留两天的过境签证。
团体签证:凡十人以上的团组,除每人填签证申请表一张,交照片一张外,申办单位还需打印名单一份,内容包括成员中文姓名、汉语拼音、出年年月日及护照号码,应与护照上的写法一致。
30、欧洲——圣马力诺
首都:圣马力诺
前往路线:北京-罗马-圣马力诺。
根据协议,持用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因私普通护照者免办签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