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李有军)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公布了代表名单(详见海外网:www.haiwainet.cn)。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全国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了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这次选举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
据统计,在298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09名,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归侨代表35名;连任代表1027名。妇女代表699名;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401名,其中农民工代表数量大幅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0名;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总体来看,新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公认程度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