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10:21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湖内资源成各方“摇钱树”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利用围网非法捕捞的现象之所以有禁难止,主要是因为里面暗藏暴利。
卢益卫向记者透露,有个江苏籍的渔民在洞庭湖搞了15天的围网,获利10多万元。后来被渔政执法部门查获。
“丝网竹竿遍地开花,沟壑矮围蜿蜒盘旋”,这是2010年2月,《法制日报》记者在枯水期徒步深入东洞庭湖华容段水域看到的真实一幕。当年,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向记者透露,东洞庭湖被非法圈占的水域中,各类矮围41处,圈占面积达12.61万亩。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由湖南官方主导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推围拆网”洞庭保卫战开始打响。东洞庭湖华容段圈湖现象才得以遏制。
“媒体报道后,当地采取了一些行动,这种圈湖现象少了很多。”华容县渔民付锦维对记者说。
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了,但洞庭湖一些水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依旧堪忧。
据记者了解,洞庭湖位于湖南省北部,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作为洞庭湖中最古老的水生生物之一,江豚是洞庭湖生态系统健康与否的重要指标。
而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调查表明,繁忙航运、无序挖砂、非法渔业、水体污染等已成为威胁江豚生存的主要原因。
湖内执法格局亟待改变
据记者了解,东洞庭湖管理一直以来是多头管理、政令不一。
《法制日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洞庭湖被分割为东洞庭湖、西洞庭湖、南洞庭湖三块,分设三个自然保护区,洞庭湖的管理又分属水利、航运、渔业、林业、环保、湖洲、血防、建设和旅游等多个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令不一是洞庭湖管理中出现的尴尬现状。有时遇到群众举报,难免会出现互踢皮球、相互推诿等现象。
一位熟悉洞庭湖管理体制的专家认为,多头管理导致的执法纷乱已经严重地制约了洞庭湖治理的法治脚步。
一直关注洞庭湖环境治理的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博士吴勇此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治理洞庭湖,还其本来面貌,除需各部门综合治理之外,建立一套顺畅的行政执法体制,组建一支精干执法队伍是当务之急。
“小局管大湖,肯定难管好。”徐亚平认为,这么大的东洞庭湖由岳阳县一个正科级的岳阳县渔政局来管理,明显是力不从心。
徐亚平建议,可以学鄱阳湖的管理体制,专门由湖南省或者岳阳市成立一个执法机构专门管辖东洞庭湖。
“江豚保住了,洞庭湖的生态自然就变好了。”徐亚平认为,保护江豚,实际上也就是在守护人类自己的家园。(记者 刘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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