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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领导莅临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2012年09月26日16:06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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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监外执调研指导工作照片
 
海外网电(张允辉  谢来顺  石阳阳摄影报道)9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处副处长杨静一行二人,在陕西省检察院监所处处长丁鹏敏、西安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阎武的陪同下,到阎良区调研指导监外执行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区司法局局长邵建宇,阎良区北屯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潘焕乔参加调研。
 
据了解,杨处长一行首先到阎良区北屯街道办司法所实地查看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站建设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资料及监管情况。随后,在阎良区检察院召开了监外执行情况调研会。王君检察长从三个方面对阎良区检察院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汇报:一是制定一项制度。2011年10月份,阎良区检察院制定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法(试行)》,规范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充分发挥两个作用。既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站”的作用;三是采用五种方式,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方法的监督工作。阎良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发生“脱管”“漏管”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阎良区的和谐稳定。
 
阎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毅在调研会上对阎良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创新推出的“一二五”工作思路予以全面肯定,并就阎良区政法各部门加强协作统一,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杨处长在听取了阎良区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汇报和相关情况介绍后,对阎良区监外执行工作予以高度评价。他指出,阎良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区检察院主动参与,积极探索,实实在在的做出了一些事,经验值得借鉴。
 
此次高检院监外执行检察处调研,一方面加强了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了解,另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阎良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为阎良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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