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渔民被拦截、扣押、索赎金 应按不同情况应对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面对近期我国渔民被多次拦截、扣押、索赎金的情况,我国该如何面对这些最基础的“个案”?
彭光谦少将分析,类似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一种是有的国家在我国领海范围内抓捕我国渔民,这是完全非法的,例如钓鱼岛海域。第二种情况是在一些有争议的海域,有关国家强行抓捕我国渔民,这也是违反国际法的。第三种情况是双方签有渔业协定,在双方共同的捕鱼区捕鱼,有关国家执法过当,这也是不容许的。当然也有第四种情况,即我们的渔民在捕鱼过程中有些举措可能失当,但是对方野蛮执法,也是不对的。
武力永远是保卫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手段
网友提问:请问中国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使用武力,是不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使用武力?
彭光谦说,在中国国家的核心利益受到严重侵犯、不使用武力无以制止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被迫以武力还击。在强权政治仍然存在、甚至有所发展的时代,武力永远是保卫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手段,绝不能排除。我们不是绝对的和平主义者,和平不能乞求,我们只能以实力求和平,如果我们放弃武力,我们只能束手就擒,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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