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10日10:39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问题二:菲方主张是否成立?
1997年以前,菲律宾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但最近十多年来,菲律宾在黄岩岛“小动作”不断,隔三差五挑起事端,觊觎黄岩岛的主权。为了将黄岩岛侵为己有,菲律宾编织了多套说辞。那么,这些说辞是否站得住脚?
——“地理邻近论”。菲律宾歪称,黄岩岛离其最近,理所当然“归属”菲律宾。“从国际法和国际司法实践看,所谓的‘地理邻近论’根本没有任何依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张海文说,不存在以地域远近确定主权归属的国际法准则,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距本土非常遥远而距其他国家更近的领土。
——“专属经济区论”。菲律宾宣称“黄岩岛在菲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其对黄岩岛的主权声索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南海研究院学者刘锋认为,菲律宾是典型的避实就虚,“公约中既没有任何对国家陆地领土进行变更的条款,更未赋予任何国家凭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去侵吞位于其中的他国领土主权的权利。”
——“主权继承论”。菲律宾声称,美国曾控制黄岩岛,因而菲律宾从美军手中“继承了对黄岩岛的主权和管辖权”。“上世纪70年代驻菲美军曾经把黄岩岛当作靶场,但美国从未宣称对黄岩岛拥有过主权,菲律宾怎么能继承呢?真是荒唐。”张海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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