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消息:中組部、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近日發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簽証及居留有關問題通知,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提供簽証及居留便利。
提供簽証及居留便利的措施為:一、需多次臨時入、出境的,可辦理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過180天的長期多次簽証。二、需在中國工作或長期居留的,可辦理工作簽証或2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証件。三、符合辦理永久居留條件的,可申請辦理永久居留手續。四、符合條件的,頒發來華定居專家証或外國專家証。
通知規定,提供簽証及居留便利的對象范圍包括,凡納入中央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即“千人計劃”)等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引進的外籍來華高層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或中國籍回國高層次人才的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