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需要回國的人員都需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証明,下面我們看一下英國留學生回國証明的詳細介紹。
1.什麼是《留學回國人員証明》?
《留學回國人員証明》是由中國駐英國(領)館教育組出具的留學人員在外學習進修的証明材料。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注冊學習畢業或結業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學人員,在確定回國定居以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証明》。
2.有什麼用處?
此証明的用處是:
1)官方出具的証明您曾在英國留學憑據,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戶﹔
3)逐漸成為找工作時的必備材料﹔
4)可辦理學位認証(假英國學位証書日漸多起來)﹔
5)可購買免稅汽車(雖然關稅逐漸降低,但可免購置費等費用)﹔
6)享受國內各地對留學生的優惠政策。
辦理証明時要注意的事項
1.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証明》的有關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全者請勿郵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還。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証明信原件,請再提交一份該証明信的復印件,同時做一特殊說明,要求教育組在郵寄回國証明時將証明信原件一並寄回。
3. 管片老師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個工作日(即一個月左右,遇有節假日順延)完成材料審核,但鑒於有些信息需向學校進一步核實,材料審核時間將相應延長出具留學回國証明的期限。申請人可以在自己注冊信息中查詢材料審核情況,如系統顯示審核通過,說明留學証明已經寄出。如果20個工作日后,發現你的個人注冊信息審核未通過,可在個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個工作日后個人信息還是未審核狀態,且沒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說明教育組沒有收到材料,請重新補寄材料。
4. 教育組不受理電話和電子郵件查詢。查詢《留學回國人員証明》辦理情況和信件收到與否,請直接登錄報到登記系統進行跟蹤查詢。若確需要咨詢,請核實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並認真閱讀此須知后再考慮咨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組咨詢相關問題,也請其先認真閱讀此須知並准確了解您的相關信息。
5. 收到《留學回國人員証明》后請仔細檢查其中內容,如發現有誤,請將回國証明連同情況說明和相應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組,同時附上回郵信封。《回國証明》中畢(結)業証書的名稱及號碼不要填寫。
6. 在英留學期間已在教育處報到登記的同學,畢業回國后仍可以通過郵寄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証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國的同學或親戚朋友辦理。
7. 如留學回國証明丟失,2個月后可以補辦。補辦時需要提交帶有序列號的報到登記頁復印件、丟失補辦說明和回郵信封(貼足郵票)。
8. 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証明請參照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專欄提交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