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訊(李旭昊 張川)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動創新性試點城市建設和加速科技經濟結合的要求,突出依靠科技政策的創新,進一步激發各類科技人員及在校學生(包括各類研究生)創新創業的積極性,盡快將省會高校科研機構眾多、科教人才實力雄厚的優勢,轉化為濟南市的創新優勢和發展優勢,濟南市人民政府聯合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科技廳、山東省人社廳與今天上午在濟南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濟南科技11條”進行解讀發布。
“濟南科技十一條”匯集了政府多方面的資源,是一套綜合性鼓勵科技創新創業的政策,一是鼓勵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濟南科技十一條”規定,對高校、科研院所創辦科技創業企業,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按至少60%的比例分配給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省、市科技計劃對此類成果轉化項目給予優先立項﹔駐濟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取得授權發明專利及通過成果轉化對本單位作出突出貢獻的,可優先推薦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二是降低科技人才創業門檻。“濟南科技十一條”規定,通過提高企業注冊資本中無形資產所佔比例(最高70%)、實施股權激勵,以及允許科技人員離崗創業、鼓勵駐濟高校學生進園區創業等措施,降低科技創業門檻,激發廣大科技人員、大學生創新創業。三是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濟南科技十一條”規定,對新創業的科技創業企業,3年內由市科技局在安排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時,視其企業所得稅繳納情況予以扶持﹔其中,對通過省級以上鑒定新產品的,3年內由財政將該產品新增增值稅等地方財政收入部分通過扶持資金方式撥付企業,專項用於技術研發。市科技金融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和高校科研院所創新創業計劃、引進海內外各類創業人才計劃,優先支持到園區內設立的科技創業企業。鼓勵社會資金、財政資金支持到園區內設立的科技創業企業發展。四是積極構建創新創業平台。“濟南科技十一條”規定,各類創新服務平台向園區內科技創業企業全部開放,優惠使用。新建並經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通過做大做強創新平台,為創業企業搞好綜合服務,降低科研成本,加速企業發展。
據悉,未來5年內,駐濟南高校、科研院所創辦科技企業,注冊登記允許“零首付”,駐濟高校全日制學生創辦科技創業企業,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該政策在濟南試點后,山東省還將出台類似的“鼓勵科技創新創業16條”。
(責任編輯:房思彤、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