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國民黨放棄對日索賠內幕》,徐俊元、石玉新 主編,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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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當年12月27日,由中國、美國、英國、蘇聯等11個國家的代表組成的遠東委員會成立,作為戰后對日索賠以及對日政策的最高決策機構。為了使受害國盡快得到賠償,同盟國確定的索賠方案是以實物的形式充賠,拆遷日本的戰爭工業設備。
由於在戰爭中中國所蒙受的損失最大,因此,中國抗戰損失賠償調查委員會擬寫的《中國對日要求賠償的說帖》提出,中國應獲得不低於賠償總數50%的份額。根據《說帖》所述,中國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被侵佔地區佔全亞洲淪陷區的45%,擁有全國人口80%的地區均遭日軍破壞蹂躪。
當時日本處於美國的實際控制之下。1947年4月,美國政府授權盟軍最高統帥部將臨時賠償方案中所規定的“超出保留和剩余設備”中的30%先行予以拆賠,這部分物資分配給日本發動侵略戰爭時受害最深的中國、菲律賓等國,其中中國分得50%。
國民黨當局獲悉這一方案,自然是非常高興。
然而,美國的對日政策很快發生了急劇轉變。這是由於,戰后以美蘇各為盟主的兩大陣營此時已發展成激烈對峙的態勢。這種新的格局已經使美國如坐針氈,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節節勝利、國民黨軍隊的失敗局面更令美國大失所望。美國由此決定保存日本經濟實力,扶植日本在亞洲與中蘇兩個社會主義國家對抗。
於是,美國為日本對中國的賠償設置重重障礙。他們先是把日本提供拆賠的工廠數量一減再減,接著規定凡是充作賠償的工廠,不准盟國人任意去參觀,也不准日本政府與盟國人員隨意來往,以致中方代表團無法全面了解設備情況。對賠償設備的選擇、估價全由美國把持,相關情況始終沒有公布。國民黨當局對美國的所作所為,除了妥協、退讓外,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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