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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組織不會成為“東方北約”

方振軍 

2012年06月14日09:38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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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14日,上海合作組織“和平使命—2012”聯合反恐軍演在塔吉克斯坦舉行。日前,上合組織峰會在北京召開。國際社會普遍高度評價上合組織十年來的顯著成就,對該組織的未來發展給予更多期待。

與此同時,也有聲音稱上合組織將發展成軍事同盟,甚至將其比作旨在對抗美國、西方的“東方北約”。這些聲音,有的是誤解誤讀,有的是跟風附和,但也有別有用心的鼓噪炒作。

北約是典型的軍事政治集團。冷戰結束后,作為冷戰的產物,北約不但繼續存在,還以各種形式“變臉”。與在東西方對抗背景下成立的北約不同,上合組織發源於上世紀90年代初期為加強邊境地區信任和裁軍而建立的“上海五國”機制,並逐漸發展成為涵蓋政治、經濟、安全和人文等領域的新型地區性合作組織。

在國際輿論中,有些人刻意渲染上合組織的軍事功能,忽視其在其他領域的廣泛成就。實際上,上合組織合作層次豐富,合作形式多樣,不論是在共同打擊“三股勢力”,還是在交通、運輸、能源、執法等領域,都開展了成效顯著的合作,僅成員國之間的外貿總額和經濟總量已佔全球13%。實踐証明,上合組織的成立和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成員國各領域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像北約那樣不斷進行擴張,在域外使用武力,把觸角伸向世界許多角落。

安全理念反映一個多邊組織的價值追求和運作方式。從成立之日起,上合組織始終倡導並踐行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推動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國家關系新模式。上合組織奉行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方的原則,成員國間互不干涉內政,也反對對外干涉。

上合組織秉承“綜合安全、合作安全、共同安全”的理念,各成員國在相互尊重、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制定防務安全合作計劃,共同組織實施。北約雖然在內部運作中強調磋商協調,但由於其軍事同盟性質,一直存在某些成員國被迫參與由個別大國主導的軍事行動的情況。

冷戰結束后,北約不顧國際社會反對,組織或參與了針對科索沃、阿富汗、利比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軍事干預行動。從實際效果看,這些行動並沒有給這些國家和地區帶來和平與穩定,反而給當地人民留下了動蕩和混亂。

面對冷戰后復雜多變的地區局勢和不斷出現的新挑戰新威脅,上合組織積極開展防務安全合作,9次舉行以反恐為主題的雙邊或多邊軍事演習,有力震懾了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勢力。同時成員國軍隊在人員培訓、邊防合作等多個領域廣泛交流,增進了軍事互信,提高了共同應對新挑戰新威脅的能力。上合組織為維護中亞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作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貢獻,當今世界有目共睹。

上合組織順應了和平與發展的時代潮流,符合成員國人民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的共同願望,在下一個十年將迎來廣闊的合作空間和光明的發展前景。我們有理由相信,上合組織將以新型國家間關系、新型合作模式、新型安全觀念,為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作者為國際關系和軍事問題專家)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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