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7-08-21 11:48来源:怒江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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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零时,怒江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3家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取消药品加成即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有任何加价,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后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高于80%,地方财政补助不低于10%,医院强化内部管理、节约成本自行消化10%三个渠道进行弥补。怒江州调整原则在不高于昆明地区相同项目、相同类别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选择各医院普遍开展的部分项目和各学科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同步降低部分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的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

根据《怒江州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试行)》,此次调整内容涉及381项,其中:同步调高价格项目,分七大类共326项。分别为诊查费、床位费、会诊费、护理费、一般检查治疗、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同步调低价格项目,分两大类共55项,分别为检验类和医技诊疗类。本次未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规范,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贫困人群和持有《农村特困救助证》的农村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减半收取床位费。试行期为一年。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刘燕天告诉记者,这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抓手,彻底打断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医疗对药品的依赖,和医生对药品的利润的追求。让我们的医院回归公益性,同时,充分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让医院能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服务。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将“医”、“药”分开,有效遏制过度用药现象,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负担,取消药品加成后,群众公立医院购药负担能够减轻。下一步,怒江州将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不断降低患者看病就医费用。

责编:周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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