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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8日08:29|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字号:
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需要把握哪些原则?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公安部副部长黄明—— |
户籍制度改革难点何在?
如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记者:改革需要把握哪些原则?
黄明:当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
一是尊重意愿。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是分类实施。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
三要有序推进。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如何推进“人的城镇化”?
记者: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怎样理解这一新的提法?
黄明:“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非常重要。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说明有大量经常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还不是城镇户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也说明许多地方落户门槛仍然较高,一些城镇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还不足。这次会议提出“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其目的就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逐步缩小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两个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化,融入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本报记者 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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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夏丽娟)
进城农民,市民化,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