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宗 虚伪
“罪证”: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提出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奖金、实物等。
点评:一边一本正经地否认突击花钱,一边义正词严地严禁突击花钱,这左右互搏莫非得了周伯通真传?想起了前些日上边对禁收过头税三令五申,而下边征收过头税忙得不亦乐乎。如果总拿文件落实文件,用讲话贯彻讲话,若下发百十个文件却始终禁不住突击花钱,就不怕被指“治国败笔”吗?
第5宗 懒惰
“罪证”:防止突击花钱不是没有办法,但却不见实施,如实行零基预算,注重资金使用效率;调整财政年度,与人代会同步等。
点评:政府懒惰是因没把纳税人权利放在心上,也认定人大不敢较真。如果人大勇于否决含糊不清的政府预算,勤于监督,政府也会有所收敛。
第6宗 怠工
“罪证”:根治突击花钱,可立法解决。现行《预算法》已过时多年,准备修订始于2004年,至今已跨越十届、十一届两届人大,仍无结果。
点评:人大真不给力,抗战也不过八年,难道《预算法》修订比抗战还难吗?《预算法》被称为经济宪法,是限制行政权力的重要工具,今年二审稿征集到33万条意见,如果说新法难产是受到了行政部门的阻力,人大何不开门立法以获取动力?
第7宗 专权
“罪证”:《预算法》修订起草由财政部实际主导,这也使得二审稿存有诸多缺憾,如立法宗旨只强调财政安全,未对预算公开作细化,删除了央行经理国库的规定等。
点评:预算是管理政府的工具,而非政府管理的工具。财政部主导《预算法》修订,可能导致部门利益法制化。花钱花上了瘾,就不想被纳税人和人大束手束脚。
结论
突击花钱“罪名”累累,“罪证”凿凿,是因为预算制度的落后粗放。从上图近五年财政支出数据不难看出,病症不只是突击花钱,整个支出曲线都有点犯神经,年中小抽,年末大抽,抽过之后则是低潮和平静。
突击花钱表面上是政府烧钱,实质上是官员滥权。《预算法》修订不只关乎财政技术,还能成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预算这个水龙头的争夺战,还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