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庭审结束【6】
9月21日,被告人被押解回羁押地。
当日,经过2天的审理,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庭审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的辩护律师分别为6人进行了辩护。6名被告人为自己进行辩护并作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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