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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图馆藏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2012年09月18日10:4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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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7日),国家图书馆举行“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向媒体展示了数十种从馆藏中精选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并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

展出资料中,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使琉球录》引人注目。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的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其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在中国的版图之内。

同时展出的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汪楫《使琉球杂录》(1683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1719年)所绘“琉球三十六岛图”及“琉球地图”、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1764)、李鼎元《使琉球记》(1802年)等史料,都记录了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2年,图①)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这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写道“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小东”即当时台湾别称,说明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的记载,表明明朝对钓鱼岛连续无间断地管辖。

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的记载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记载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内。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将钓鱼岛等岛屿列为台湾宜兰县的海防要冲。邹世诒等《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民国34年(1945年)3月由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

(责任编辑: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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