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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酒駕入刑法 違者就是現行犯

【海外版】最嚴禁令能否治住台灣酒駕?(圖)【2】

2013年06月18日08:14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字號:

摘要:台灣的司機要加倍小心了。一瓶啤酒下肚去開機動車,小心被警察扣車,還可能要交數萬元新台幣的罰款﹔兩瓶酒下肚上路被抓,可能就要准備去吃牢飯。而且對酒后開車上路,執法者可直接按現行犯將其上手銬送警局。

 

   台北市新湖小學校長連德盛6月15日晚酒后駕車擦撞他車,次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士林地檢署,成為酒駕新制上路后,首位遭移送的校長。消息傳出后台北市長郝龍斌震怒,下令這個校長立即停職。

  如何治標又治本  

  酒駕為何屢禁不絕?台灣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鄭瑞隆表示,現在刑責已很重,仍無法避免酒駕肇事,問題就是“那些人心存僥幸”。也有島內網友質疑,極為嚴格的“地獄罰則”能否真正嚇阻酒駕?會不會以后監獄爆滿,結果牢房不夠關?

  遭酒駕者撞死的那位台大醫師的老師、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表示,當局應反思有效的反酒駕政策,例如要求夜店、酒吧須提供代理駕駛,若放任客人酒駕肇事,業者將有連坐處罰等。他正串聯醫界、法界人士籌組反酒駕基金會,用以彌補酒駕肇事受害家屬的創傷。

  也有民眾投書媒體表示,台當局制定法規嚴懲酒駕者,如果只是為了消弭民怨,卻不能遏阻民間悠久的酒駕文化,那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除了嚴格的法規威嚇之外,更須要完整的配套,加入更多人性教育與后續輔導的措施,勸導酒駕者深刻反省與確實改進,才不失為防治酒駕的根本之道。如何兼具公理正義與人性人權,如何從根源上杜絕酒駕文化,當局應該更加用心。(本報特約記者 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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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夏麗娟、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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