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31日16:35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字號:
摘要:近日,平安集團旗下的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部分員工向記者反映,該公司從上世紀90年代起長期大量漏繳、少繳員工養老、醫療保險金。員工社保為何會被漏繳?誰該為此負責? |
但是,據員工劉幼林反映,她曾多次前往公司進行溝通,公司方面並未表現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並以“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以及“這個問題不是分公司能解決的”為由,長期推諉、不予解決。
平安員工還曾多次向深圳市社保局反映情況,並向法院提出起訴。但社保局表示“此問題需與公司協商解決”﹔法院方面認為該情況“應由社保管理部門解決處理,不應納入法院受理范圍”,駁回了起訴,並建議員工“另循行政途徑解決”。
“如果超過了追溯期限,再追繳社保金就很難。”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處處長黃險峰表示,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再查處,所以“員工應盡早向相關部門投訴”。
漏繳、少繳並非個案,社保監管還需強化
記者了解到,平安產險此次暴露的問題並非個案。早在2009年,深圳發展銀行就因沒有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足額為員工繳交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被媒體曝光。隨后,該行71名退休員工將深圳社保局告上法庭並勝訴。除漏繳外,不少企業還存在少繳員工社保的現象。
為何在國家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建設的情況下,社保繳費還存在如此多的問題?
“社保和招商是一對矛盾體。”岳經綸說,嚴格的社保制度,可能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對當地的投資環境產生影響。因此,“很多地方政府出於對招商引資的考慮,會在社保監管方面對企業亮起綠燈。”
黃險峰說,少漏繳社保也與員工本身對社保不夠重視有關,有的員工甚至要求企業以發放現金的方式代替繳納社保。但是他強調,“無論社保金因何種原因產生了少繳漏繳,用人單位都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
此外,黃險峰還表示,“社保局目前沒有有效的技術手段對員工個人的社保繳納情況進行監管。”據他介紹,目前深圳市有1100萬人參加醫療保險,700萬人參加養老保險。社保的繳納則同員工與企業的勞動合同相關。數目龐大加之員工個人情況千差萬別,社保局很難逐一對每個員工的社保繳納進行判斷。
他提醒說,“對於社保,企業代扣代繳,是主體,但員工自己也應多加關注和監督。”
據了解,目前,平安產險部分員工准備向深圳市社保局提出申請,要求社保局履行監管職責,追繳損失,否則會考慮通過起訴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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