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3月14日選舉李源潮為國家副主席。引人注意的是,今次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成為國家領導人的李源潮,打破了胡錦濤從1998年3月出任國家副主席開始形成的慣例,國家副主席職務擔任者15年來首次不“入常”。 |
海外網3月14日電 據大公網報道 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3月14日選舉李源潮為國家副主席。引人注意的是,今次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成為國家領導人的李源潮,打破了胡錦濤從1998年3月出任國家副主席開始形成的慣例,國家副主席職務擔任者15年來首次不“入常”。
中央政治局委員李源潮在3月14日接替習近平當選為國家副主席(資料圖)
據新華社消息,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3月14日選舉習近平為國家主席、國家軍委主席,選舉李源潮為國家副主席﹔胡錦濤兩屆國家主席任期屆滿,正式卸任。此前,習近平已在2012年11月從胡錦濤手中接過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職務。
今次接替習近平當選為國家副主席的李源潮在2012年11月15日舉行的十八屆一中全會上連任中央政治局委員。此前,他在2007年10月舉行的十七屆一中全會上首次“入局”,隨后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兼任中組部長,直至十八屆一中全會后將職務交由趙樂際。
引人注意的是,今次以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成為國家領導人的李源潮,打破了胡錦濤從1998年3月出任國家副主席開始形成的慣例,國家副主席職務擔任者15年來首次未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職務自1954年開始設立,1975年通過的《憲法》決定取消“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職位。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1949年后的第四部成文憲法,恢復設置國家主席、副主席。1982年憲法於1988年4月、1993年3月和1999年3月經過了三次修正,每次都繼續堅持國家主席、副主席的設置,從而使國家主席制度得到確立。
根據憲法,國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職權﹔在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副主席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兩屆。憲法同時規定:和主席一樣,副主席的候選人必須是年滿45周歲並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中國公民。
1983年6月至1998年3月的15年間,烏蘭夫(1983.6-1988.4)、王震(1988.4-1993.3)、榮毅仁(1993.3-1998.3)分別擔任過國家副主席。
1998年3月,胡錦濤以十五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身份出任國家副主席。1998年3月至2013年3月14日李源潮當選國家副主席前這15年間(中共全國黨代會至翌年全國兩會間除外),國家副主席與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排名第一)3個職務一直由同一人擔任。胡錦濤(1998.3-2003.3)、曾慶紅(2003.3-20073.3)、習近平(2008.3-2013.3)莫不如是。
2012年11月選舉產生的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恢復至十六屆一中全會前的7人規模,排名第五的常委劉雲山先后從習近平手中接過中央書記處排名第一的書記、中共中央黨校校長、中央黨的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等職務。另外,劉雲山還從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手中接過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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