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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版:從文學到影視,是拯救嗎?

唐加文

2012年10月24日08: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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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米香》劇照

  小說《嫁死》

  現代社會,人們逐漸適應了快節奏的生活,而原有的傳統閱讀習慣也逐漸受到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型媒體的影響。影視作為一種更直觀、更濃縮的傳播方式迅速為觀眾所接受。同時由於影視劇的生產和傳播對有些人來說比小說更有利可圖,這就導致了這些年大量的小說被改編為影視劇作品,也有很多作家成為專業編劇。

  日前,同名小說《白鹿原》被搬上銀幕后惹來不小的爭議。對於小說的影視劇改編,不同的人也有著不同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認為文學與影視雖說是相互獨立的兩種不同的文化形態,但它們又有著相輔相成、相互影響的關系。文學為影視提供創作的資源,影視作品縱使損害了文學本身的原汁原味,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文學的繁榮。《嫁死》是一部中篇小說,獲得眾多人的青睞,同時也因為感人的故事被搬上銀幕。小說作者傅愛毛在談《米香》(小說《嫁死》的電影作品)時說,女主角“對角色的詮釋非常到位,她塑造了一個血肉豐滿的米香,為我們留下了一個灼灼奪目的銀幕形象”,作者願意用真摯的文字繼續歌頌人間大愛。但也有一部分作家並不認為小說的影視劇改編可以促進小說的發展,甚至厲言“小說改編影視劇是小說的倒退”。作家李唯說,改編影視劇倒退於小說的客觀原因主要是“被迫向電視受眾的低層次審美進行趨同化的大踏步后退”。由於影視劇觀影環境主要是公共場所,受眾是一般老百姓,因為要滿足廣大受眾的需求和提高收視率(較高票房),所以藝術的審美必定是趨向大眾化,故事情節明了、人物性格鮮明、結局好壞分明。相比較而言,小說的閱讀環境局限於個體,是私密的空間,情節曲折離奇、人物性格多樣、結局出人意料,運用一種天馬行空的寫作手法,擁有影視劇達不到的深度。以至於《跟我前妻談戀愛》的小說作者李唯在談到作品被改編成影視劇后直言,“影視劇相對小說,它注定是淺薄的。”

  從文學到影視,正確的態度是促使它們由“水火不容”到“水乳交融”的轉變,要清醒認識到這才是兩者間正確的關系,這兩種文化形態不可孤立看待。雖然有些作家對文學作品的改編持反對意見,甚至有抵觸情緒,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文學改編還是有不少積極之處的。至少它在繁榮文化市場的同時,有效抵御了外來文化潮流的沖擊,更是引起了全社會對文學,乃至對人性的關懷和人文的關注。所以不應盲目抵制文學改編,也不能無條件地支持,要加大對兩種文化形態的研究,繼續探求其科學的、本質的聯系。

  我們無法片面地論斷從影視到文學,究竟是拯救還是傷害,兩種不同的文化形態,應該在互相包容和借鑒的態度下,取長補短,發揮各自的特色,以繁榮、服務大眾,這才是文化建設的最終目的。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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