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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文化物質遺產”的出現

朱相遠

2012年09月10日09:12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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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從聯合國到我國政府皆十分重視。當下已制定各種政策,採取各種措施,並初見成效了。
 
然而,正如北京市一位領導同志所調侃的,現在有些人正在花錢打造“非文化物質遺產”。他這個詼諧的說法,筆者認為,絕非空穴來風,而確實值得我們警惕。現在許多地方,花巨額資金修建各種城市廣場、旅游景點、文化設施等,但其中有些確實設計粗陋或雷同,缺少文化內涵,讓人感到不倫不類,甚至啼笑皆非。
 
由於這些建筑規模巨大,可長期留存,勢必成為一種遺產。這就形成了所謂“非文化物質遺產”。我們的后代,將來一定會埋怨,怎麼修建這種景觀,拆了可惜,留著現丑,隻能責備我們這代人缺少文化了。
 
筆者在各地考察,確實發現不少這種“非文化物質遺產”,有的簡直俗不可耐,讓人哭笑不得。仔細一想,我們的設計人員,也不至於如此缺少文化吧,何以建得如此蒼白、空泛與丑陋?經了解終於發現,這些大多不是設計人員的本意,而是“長官意志”的“杰作”,是一些掌權者、出資人的無知與低俗所致。
 
比如長江下游某地,靠發展鄉鎮企業發了大財,又開始搞旅游業,就蓋起一座座似塔非塔的高層建筑,錯落在鄉間原野上,好似舊社會的“土炮樓”,極不協調。樓中供奉的各路神仙、人物,也是東拼西湊,不成體系。這反映出發家致富后的農民,迫切想登入文化殿堂,但又不願意依靠學者、專家來掌舵、把關,就自己想當然地策劃起來。反正有錢,總有人來構圖、承建。這種自以為是、“敢於擔當”的心態,既有點可愛又幼稚可笑。真擔心后代會把這些當成“非文化物質遺產”了。
 
無獨有偶,另在長江上游某地,一個國有企業,因生產一種名酒而發了大財。於是也以廠區為基礎,大興土木,建起旅游城。筆者參觀后,也同樣感到可謂非驢非馬。有些樓竟蓋成一個酒瓶狀﹔龐大展館中,內容雜亂,文字粗淺。一了解,這些皆是出自該企業主管之“大手筆”。如今此人雖已退休,但這麼大一筆“非文化物質遺產”,后代將又如何處置呢!
 
筆者其實十分贊賞這些主事人的熱情與事業心。他們確實出於好心,不滿足於現有財富,想為后代留下一點東西,也為自己留下“清名”。但須知,這不能心血來潮,憑自己主觀想象行事。世界上確有許多著名傳世建筑,是由國王、教皇、貴族等出資修建的,但絕不是自作主張,親自設計,而是不惜重金,請來各類著名藝術家、建筑師,經過精心設計,嚴格評選,才付之建設的,故能稱之為文化遺產,受到后代的崇仰。我們應當遵循建筑藝術文化的規律,不要好心辦錯事,切莫把珍貴的資金,再用來建筑這些“非文化物質遺產”了。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2年09月10日   第 07 版)
 
(責任編輯: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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