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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我的商標 (曉魯律師信箱)【3】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商標權糾紛案件解讀

屈煒 

2012年07月14日14:13    來源:海外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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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示】

一、企業品牌戰略布局非常重要。蘋果公司通過IP公司與IPAD商品權人協商轉讓商標,可以說是其品牌戰略布局的有效舉措,隻可惜在法律上犯了錯誤。

二、盡量不要使用通用、常用的文字、詞匯或圖案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如聯想公司前些年擬進入歐洲等國市場時發現,“聯想”英文已被多家計算機廠商注冊了商標,不得不改用“LENOVO”。

三、商標收購、許可等,應充分了解注冊地相關法律,並做好相關盡職調查。雖然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均參加了有關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但各國通常均有其本國的商標法律,商標的行政管理權也通常由本國相應行政機關行使。故在進行商標轉讓、收購、許可等行為時,應充分了解注冊地相關法律,並做好相關盡職調查,避免出現蘋果公司的法律錯誤。

四、採取民事、行政等各種手段,積極依法維權,以力爭馳名商標的認定。一件注冊商標申請,僅能在一個商品類別上使用,一個商標要在全部商品上均申請注冊商標是不現實的,即使注冊了也會因不使用而被撤銷。而依法認定的馳名商標可以實現“跨類”保護,節約了注冊商標的成本,特別是給企業商品(或服務)的發展留下了廣闊的空間。

敬告讀者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

為了更好地為您提供有關法律方面的服務,“曉魯律師信箱”欄目又和您見面了。本欄目主要是用實例解讀和普及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對您所關注或面臨的法律問題,以及求學、就業、購房、遺產、婚姻家庭等生活層面的糾紛,用通俗易懂、深入淺出的語言為您答疑解惑。

如果您有問題咨詢,請及時與本報聯系,也可以訪問趙曉魯律師事務所網站(www.zhaoxiaolu.com)或發送電子郵件到:xiaoluhotmail@sina.com。

——編  者

(責編: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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