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1日11:09来源:中国城乡金融报字号:
摘要:随着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相关行业在县域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同时也需要财政、税收、货币及信贷杠杆等方面的政策激励。 |
随着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相关行业在县域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同时也需要财政、税收、货币及信贷杠杆等方面的政策激励。
随着县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思路与发展水平正在发生变化:“三农”的定义与内涵与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呈现出差异,逐步显现出产值总量上升,而价值总量在县域的比重持续下降;工业化及其流程、方法与技术,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得到推广与运用,县域城镇化的发展对县域第二、第三产业以及现代农业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推进作用。
县域“四化同步”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来自金融层面的不断创新。但是笔者注意到,一些县域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与“三农”的定位、业务行为均存在异化,将县级银行业机构办成了储蓄所,成为吸纳县域资金至城市的重要管道。这种轻视对县域的信贷支持、漠视 县域“四化同步”趋势的行为,造成县域经济发展缺血,金融机构自身业务创新停滞不前。
随着工业经济、城镇建设、服务与贸易等相关行业在县域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县域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特别是在我国中西部传统的农业大县,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新兴工业园区、园区中的新兴工业企业急需现代金融服务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应当顺应这种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需求,支持县域新兴的工业企业,推进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发展。
针对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持续发展,县域金融机构要不失时机对接服务新兴工业、商业及贸易项目,围绕实体经济的发展,支持和促进小企业、新兴服务业等市场体系的发展。通过对城镇的电子、信息、通讯行业提供金融支持,推进运用高科技将县域城镇纳入统一的市场体系。除此之外,县域金融机构还要积极引导客户运用高科技、新技术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切实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与发展能力。
对于县域新出现的专业市场、物流行业、贮运体系,县域金融机构应当努力探索支持方式,打造针对工业园区、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与零售、产业链条的配套金融服务,繁荣和发展县域第三产业。应当有效运用信贷、信托、代理以及理财业务手段,对县域专业市场、物流体系、农副产品贮藏与集中交易等相关主体展开支持。
此外,县域金融机构也需要紧紧围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进行业务创新,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这主要体现为金融如何服务县域新兴城镇的发展,使之能够就地、就近安置转移就业,能够有效运用县域资源做强、做实县域经济,参与全社会的资源优化与配置。对于城镇化发展中的基础设施等建设,县域金融机构在项目合同严密、操作严谨、风险可控、安全循环、责任落实的前提下,也应当及时予以支持。
县域金融机构在服务农业现代化过程,要及时展开业务创新。在县域新兴涉农企业基本账户的开设、辅助账户的运用、与银行业的业务关系的构建等方面,县域金融机构需行使好理财顾问的职能,并且发挥信息广、征信易、查询便利等特点,在市场体系逐步健全、质量体系日益完善、潜在风险隐患更为隐蔽的当下,保障客户的应有权益,特别是建立了授信关系、信贷关系的新兴企业,更需要来自金融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做实县域经济,科学推进县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均衡发展,有效服务县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也需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及信贷杠杆的正向激励。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需明确国定、省定贫困县以及其他县域“三农”的财税金融服务扶持政策,以此避免或减少政策性风险。应当通过财政贴息、扶持奖励等相关配套政策,对金融机构在县域的定向、定量投放信贷予以正向的激励,引导县域的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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