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公报》12日发表社论称,十八大报告及中纪委报告中,首次提到“政治清明”的概念,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社论称这彰显了中共反腐的决心。但要解决这一问题,需纪检法治相结合。 |
香港媒体《大公报》12日发表社论称,十八大报告及中纪委报告中,首次提到“政治清明”的概念,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社论称这彰显了中共反腐的决心。但要解决这一问题,需纪检法治相结合。
社论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之所以当下将“政治清明”提升至反腐倡廉的最高目标,写进十八大报告及中纪委报告,是与目前面临的新情况不无关系的。
社论分析称,伴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渐深入,“有形之手”的权重日益扩大。市场交换原则由经济领域被移植到政治、文化及社会领域。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少数部门屡禁不止,成为损害共产党与民众关系的突出问题之一。对于整个中国社会而言,官风不正,会带动民风颓败,若强势利益集团对公平正义造成严重侵蚀,会导致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职业操守丧失等社会现象。
社论认为,要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方面,要进行反腐制度的创新,将目前以纪委为主导的“党内反腐”,与以司法为核心的“法治反腐”相结合,加强司法反腐的力量和建设;另一方面,应从制度上严格理清公权与私权的边界,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转变成公共服务型,压缩公权的自由裁量空间。并从文化上淡化官本位观念,为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社论总结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让廉洁勤政成为每一位中共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基、从政之要,才能最终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根本目标。(网络新闻联播编译 江易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