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1月6日电 驻澳门记者温希报道:澳门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对委员会,旨在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各公共实体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以应对突然发生且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澳门政府公报5日刊登的行政长官批示说,突发事件应对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评估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影响范围及可能引致的后果;制定应急方案,以便实时、有效及全面地应对突发事件;协调及指挥各公共实体按应急方案采取措施,包括启动现存的民防、旅游、卫生、食品安全等范畴的应急机制;根据应急措施的需要,调配相关公共实体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它应急所需的资源;因应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应急方案的具体需要,寻求私人实体的协助;命令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的信息,以便公众适时知悉;在有需要时与外地的实体及人员保持联系与合作,以便及时获取必要的信息及支持;就已发生的突发事件,整理及分析有关资料并作出总结,供预防及应对突发事件之用。
为更有效执行工作,委员会主席可召集公共实体的人员,以及邀请专家及私人实体的代表出席会议。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就具体事宜进行研究及跟进,并编制报告。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执行主席指派的职务,行政长官办公室提供委员会所需的一切技术及行政辅助。委员会的运作费用由行政长官办公室的预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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