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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开展创建法治示范小区试点工作

2012年11月01日11:15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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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电(张允辉 王璐 张驰)日前,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决定在安康市开展创建法治示范小区试点工作。该局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建设法治安康的部署,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小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美好安康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明确,2012年陕西省安康市每个县区都要创建一个试点示范小区。

据悉,陕西省安康市司法局要求创建法治示范小区要按照“五有一无”标准,即:有调解委员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机构;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小区民主自治制度健全,完善的会议记录和相关图片、影音资料;有独立的人民调解室和治安室,并有工作人员能开展日常工作;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设施,至少有一面法治文化墙,有3-5处法制宣传标语、3处以上的格言警示标语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能够经常开展法制宣传进院楼、进家庭活动,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的法制宣传活动。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安康市司法局在创建法治示范小区的同时还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创建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刘玮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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