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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开展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

2012年10月29日10:30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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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电(张允辉  何强)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作风,严明执法纪律,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根据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和《2012年检务督察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10月24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开展了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等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此次检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认真查找2010年以来该院已经办结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处理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重点检查帐册与案款是否相符,扣押款是否设立有明细帐,做到一案一帐;是否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帐户,收付手续是否完备;应移送、返还和上缴的是否及时移送、返还和上缴,帐面是否保持平衡;对涉及到扣押、冻结款物的案件卷宗逐一进行检查,扣押、冻结款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的审批手续,对扣押款物是否在3日内交院财务室保管,卷内收据反映金额与扣押冻结款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有超范围扣押冻结,是否存在案款私存吃利息以及贪污、挪用和私分涉案款物的问题。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该院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研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不仅明确了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还专门强调了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设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如实上报情况或不及时纠正甚至拒不纠正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检查期间收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的,将指定专人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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