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1日11:38 来源:新疆日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从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将免费时间范围增加了具有新疆地域特色的古尔邦节。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们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今年国庆节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是指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的载客汽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会议要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在节日期间,全区各收费站必须开通所有收费通道,努力减少车辆在收费站的停留时间。收费通道较多的收费站,应设立小型客车免费放行的专用通道,提高车辆通过收费站的效率。要制作包含维汉文内容标识的诱导标志,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有序进入收费通道或免费通道。各级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要及时处置公路病害和路面坑槽,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标志标线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