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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中日韩自贸区启动谈判机遇:青岛在行动

2012年07月05日08:48    来源: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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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积极评价、大力支持

商务部高层领导在不同场合对青岛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商务部先后以商合综函25号、商办国际函220号、商办亚函593号表示:积极支持青岛试办面向日韩的国际经济合作区,举办中日韩商务合作相关论坛、开展中日韩自贸协定专题理论研讨和扩大宣传,构筑中日韩技术交流与产品展示的展会平台;支持青岛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范围内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整体框架内开展工作,设立中日创新产业园和中韩创新产业园。商务部国际司、亚洲司在青岛举办了中日韩自贸区可行性联合研究报告成果首发报告会。

山东省:肯定地位、希冀突破

201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向商务部报送的《关于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的框架方案》提出,“发挥青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的龙头带动作用,率先突破。”此外,《框架方案》还提出:逐步形成以青岛港为核心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枢纽;支持青岛市与日本神户、韩国釜山市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在青岛创办“中日韩合作(青岛)商务论坛”;承办中日韩工商峰会、中日韩三国经贸部长会议、中韩经贸联委会、中日经贸副部级磋商会议以及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和磋商各级别会议等。

青岛市:抢抓机遇、先行启动

2012年2月,青岛市委书记李群赴京向商务部汇报青岛试办中日韩区域合作试验区等相关工作。3月,青岛成功承办了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主办的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高层学术研讨会。4月,青岛被商务部研究院确定为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调研基地,并配合组织开展了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产业贸易调研活动。5月,青岛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提升青岛与日韩经贸合作水平的实施方案。6月,青岛市市长张新起赴京向商务部汇报青岛先行启动建设山东半岛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有关工作,得到商务部的肯定和支持。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2年07月05日   第 02 版)

(责编:张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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