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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証監會重拳出擊造假上市 為A股提供活教材

2012年11月27日08:2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香港証監會上周宣布,禁止洪良國際造假上市案保薦人之一的兆豐資本前執行董事黃騰忠重投業界三年,由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

洪良國際造假案是香港証監會近年查處的一個典型案例。洪良國際於2009年12月24日在港交所上市,3個月后,該公司便因涉嫌財務造假被勒令停牌,香港証監會還通過法院凍結了洪良國際相當於新股發行淨額的9.974億港元資產。今年4月,香港証監會撤銷洪良國際上市保薦人兆豐資本的牌照,禁止其再為機構融資提供意見,並罰款4200萬港元,創下香港証監會有史以來最高的罰款金額。今年6月,洪良國際同意以回購股份的方式向股東賠償10.3億港元。同時,兆豐資本原董事總經理康曉龍被撤銷牌照。這次黃騰忠被禁止重投業界三年,是此案追責的繼續。

香港証監會對造假上市重拳出擊,為A股提供了一本活教材。近來,針對A股公司包裝上市、新股上市后業績頻繁變臉的現象,中國証監會也加強了對保薦機構與保薦人的問責,就在最近兩個月,証監會就分別對珈偉股份、百隆東方業績變臉事件進行了查處,兩家公司上市時的保薦機構國泰君安、中信証券均被出具警示函,簽字保薦代表人也被採取了“3個月內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監管措施。

不過,對比香港証監會對洪良國際的查處,A股市場對新股業績變臉的查處就顯得缺乏力度了。香港証監會對洪良國際的查處,不僅體現了從嚴從重懲處的原則,也體現了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洪良國際因為回購全部發行股份,公司實際上被退市,而且回購款項也相當於對投資者損失的賠償﹔保薦機構被罰款4200萬港元,同時被撤銷牌照,兩位主要的保薦負責人也被撤銷牌照或三年不得重投業界。這樣的處罰對於造假上市公司與保薦機構都是致命的打擊。與此相比,A股市場對珈偉股份、百隆東方的查處只是撓痒痒,對業績變臉公司、保薦機構與保代人的利益並不構成實質性影響,基本起不到打擊包裝上市的效果。

這不能不說反映了兩個市場出發點的差異,作為一個相對成熟的市場,香港股市更看重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而A股市場更看重的是發行人的利益。筆者認為,在打擊包裝上市、業績造假方面,A股市場有必要向香港市場學習,不僅要加大對造假上市行為的處罰力度,更要把股市的出發點轉向保護投資者利益。

(責任編輯:姚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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